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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法院、司法局联合考察团到南宁考察交流司法辅助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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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1 月 28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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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下午,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肖华,贵港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天华带领贵港法院、司法局联合考察团一行人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辅助业务参观交流活动。南宁市司法局副局长蓝旭高,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及南宁市桂南公证处主任陈孝才参加了座谈会。
考察团首先参观了兴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认真了解了南宁市桂南公证处驻兴宁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中心的建设情况,观摩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流程。
在交流会上,南宁市司法局副局长蓝旭高、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对考察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蓝旭高副局长表示,司法辅助中心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兴宁区人民法院大力支持,希望今后两家单位继续深化合作领域,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南宁市桂南公证处陈孝才主任介绍了司法辅助中心的基本情况。陈孝才主任表示,司法辅助中心以“大胆创新、真抓实干”为宗旨,积极作为,现阶段主要围绕诉前调解、继承公证开展工作。目前,中心提供咨询服务140次,调解成功案件200余件,立案168件,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接近60%。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提升服务水平,拓宽与兴宁法院的业务合作范围,努力实现双赢。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也对司法辅助中心取得成绩表示肯定。交流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气氛热烈。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肖华代表贵港法院、司法局联合考察团发言。她表示,南宁市桂南公证处驻兴宁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中心作为广西首家公证机构驻法院的司法辅助中心,有许多经验值得学习借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贵港市部分法院将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开展公证机构驻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工作,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大学习交流的频率,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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