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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1 月 25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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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印章、办证、办理身份证、户口本……”你几乎可以在任何地方都能看见这种广告,小区门口的公告牌,街口的电线杆,甚至路边的树干上都能看见写着办证刻章的广告。大部分人可能对这些广告视而不见,因为一般也用不到,但是也有人为此心动,想通过这种方式快速办理假证。近日,由上林县检察院办理的覃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一案获法院有罪判决,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8年间,覃某某受人所托提供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面积、附图等虚假信息和材料给办理假证的人员,通过办理假证的人员伪造《林权证》交给他人。为办理假的林权证,覃某某委托办理假证的人员伪造了一枚其所在单位印章。期间,覃某某还为他人伪造了4张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证。覃某某多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并将部分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提供给他人用于银行贷款,导致巨额贷款至今无法清偿,造成金融机构重大经济损失。覃某某还因办理信用卡需要用到资产证明,提供其房屋所在位置、房屋面积等虚假信息和材料给办理假证人员,伪造3本房屋所有权证。最终,覃某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检察官提醒:办假证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群众要提高警惕,切勿相信路边的所谓办证小广告。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会给国家造成严重的损失,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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